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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当提高权益类资产的投资上限比例

    “从公司内部讨论的情况来看,最集中的关注点是希望普通基金放开权益类资产比例30%上限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基金管理人的条件。”针对监管部门近日下发的《养老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初稿(下称《指引》),5月18日,上海一家大型基金公司人士表示,“公司今天已经把反馈意见报给监管部门了。”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的该份《指引》称,在产品类型中,养老型基金可以采用基金中基金形式或者普通基金形式运作。其投资策略分别包括目标日期策略、目标风险策略、组合保险策略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策略。

  其中,在投资比例上,《指引》表示,采用普通基金形式运作的养老型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采用基金中基金形式运作的养老型基金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养老型基金除外。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老龄化加剧等因素,养老金市场化、发展第三支柱养老(激励个人储蓄投资的养老方式)一直是各方关注的焦点。数据显示,我国居民专门用于养老的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不超过5%,反观美国,截至2015年年底,个人养老金计划资产规模高达7.3万亿美元,是政府基础养老金的2.5倍。

  对此,农银汇理有关人士认为,在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财政支出压力加大、国家基础养老保险承压、企业年金覆盖面低的背景下,构建以个人自主养老为基础的第三支柱养老基金潜力巨大。而我国公募基金近年来发展缓慢,在构建第三支柱养老体系的大背景下,发展“养老型”基金将是公募基金突破发展瓶颈的重大机遇,也是推进养老基金市场化、多元化投资运营的有力措施。

  适当提高权益类资产的投资上限比例

  5月18日,深圳一家基金公司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从投资策略来看,目标日期策略、目标风险策略这两大策略应该是与监管部门提出养老型基金的理念最为吻合的。

  根据《指引》,采用目标日期策略的基金应当随着所设定目标日期的临近,逐步降低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增加固定收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

  采用目标风险策略的基金,应当根据特定的风险偏好设定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并采用广泛认可的方法界定并控制基金组合风险。目标风险基金应明确风险等级及其含义,并在招募说明书中注明。

  “目标期限基金以生命周期为基本出发点,假设人的风险承受能力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递减,根据投资者预选的退休日期,按照时间维度,调整股票和债券等资产在组合中的比例。”上述深圳基金公司人士称,“《指引》提出,采用目标日期策略的养老型基金投资股票、股票型基金以及混合型基金的比例可不高于60%。实际上,个人认为,针对一个30年的目标策略来讲,上述投资比例并不高,仓位是偏低的。”

  该人士进一步称:“我们建议,按照不同的目标年限来分段划定档次,对应不同的投资比例,并适当放宽最高投资比例上限,如放宽至80%。而不是一揽子划定至不高于60%。相比之下,国外最高的权益投资比例可达90%。”

  在该人士看来,如果投资比例上限不能超过60%的话,其对应的底层资产权益类仓位或许仅有40%-50%左右。

  而对采用普通基金形式运作的养老型基金而言,前述上海某大型基金公司也称,应适当提高权益类资产的投资上限比例。长期来看,权益资产确定是养老金配置比较好的资产。比如美国年轻人在选择投资产品的时候,可能选择配置80%甚至90%权益资产的产品。

  此外,华商基金建议,在权益投资比例上限为30%的情况下,灵活配置策略也是常用的低风险投资策略,因此建议加入灵活配置策略。《指引》中指出“采用基金中基金形式运作的养老型基金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建议将混合型基金明确为混合偏股型基金,适当缩短采用封闭运作模式运作的封闭最低年限。

  31家基金公司或具备资质

  值得一提的是,《指引》对于“养老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资格都作出了严格的要求。

  凯石金融分析师郭志斌称,《指引》还从基金公司维度制定了控制风险的标准,包括4个小点,其中仅“截至上一年末最近3年公募基金资产管理规模(扣除货币市场基金)不低于300亿元”这一条要求就限制了很多基金公司。同时,要求管理人员从业经验丰富,具体要求为:“养老型基金的基金经理应当具备5年以上的担任基金经理的经验,历史业绩良好,最近3年无违规记录”。

  按照上述标准,行业内众多的中小基金公司都不符合“近3年公募基金资产平均管理规模(扣除货币市场基金)不低于300亿元”的要求,短期内将与“养老型”基金业务无缘。

  另据研究中心统计,对照“近3年公募基金资产平均管理规模(扣除货币市场基金)不低于300亿元,且已发行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基金”这两项硬指标进行初步筛选的话,包括华夏基金、博时基金等在内的31家基金公司或具备发起“养老型”基金的资质。

  此外,《指引》还对“养老型”FOF基金的投资范围限制进行了细化,要求养老型基金所投资的子基金须运作满3年、截至上1年末最近3年平均规模超过3亿元、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具有良好的历史业绩。

  好买基金研究中心统计表明,对照上述标准进行挑选的话,可供FOF投资的子基金数量共计有1774只。

  富国基金多元资产投资部总经理陈曙亮认为,养老型基金的推出,对于FOF来说,是非常好的产品策略。但其不等于FOF,FOF可以做更多的外延式扩展。“我们觉得,用FOF 来做的是性价比最高的,最能实现养老型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产品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