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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公司在股权众筹时应该规避哪些坑(一)股权众筹的法律风险?

一种,非法发行证券的风险(股权众筹时应首要考虑是否触犯法律法规)

我们都知道,企业通过股权获取资金的方式一共只有两种“私募”和“公开发行(上市)”,私募就是大家所熟知的找投资人或者自己亲属投资,或者几个合伙人投资。我国在对股权众筹的应用上,使得“私募”和“公开发行”的界限不再清晰。

随着国内社交平台的发展,一部分线下融资开始借助社交网络平台,使得传统的“私募”变成了“网络私募”,细细追究,这其中有多少触及的“公开发行”的地方,真的很难辨别。

再者随着网络金融、普惠金融应用的逐渐普及,一些众筹平台的兴起,使得“公开发行”和“私募”之间的界限逐渐缩小,变得更加模糊,这就是股权众筹模式涉及非法集资等法律问题的根本原因。


股权众筹到底属不属于公开发行归根结底是看其有没有违反《证券法》的规定。

在股权众筹的实际运作中,股权众筹必须谨慎控制其发展方向,或者依靠《证券法》规定中的空隙,但是这样的方式很难保证万无一失,因为这需要相当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可就算是这样,一个不小还是会触及到相关规定。

参照我国于2010年末正式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对公开发行的定义应参照第六条:“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行、以转让股权等方式变相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变相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累计超过200人的,应当认定为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三个标准”决定了你的股权融资是否触犯了法律,即“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变相发行”、“累计超过200人”。


另外,最关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行、以转让股权等方式变相发行股票”,这一条内容覆盖范围最广,也是我们在辨别股权众筹和非法集资是的难点。

股权众筹因为其参与人数会比较多一点,如果对号入座、深入探究,股权众筹的运作过程中很有可能触及其规定,触犯法律,这点是所有想要进行股权众筹的创业公司首要考虑的因素。

如果最终被判定为违法,依据我国的诉讼流程,刑事诉讼在前,那么对创始人和投资人的资产会造成很大的不利,最终可能空手而归。